近年来,经媒体披露的有关党政官员、企事业单位领导涉嫌道路交通肇事的案件越来越多。尤其是一些官员在交通肇事后不是保护现场,抢救伤员,接受处罚,而是驾车逃跑,找人顶替。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,令人十分震惊。 随着经济的发展,社会的进步,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的公务小车越来越多,档次越来越高,车速越来越快。国家给党政官员单位领导配置“专车”是为了方便领导工作,提高工作效率。这辆“专车”决不是专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“私家车”,他仍姓“公”。况且,每辆车还配有一名专职驾驶人。但是,一些官员领导却置国家有关规定而不顾,堂而皇之地将“专车”变成“私家车”,想啥时用就啥时用,想怎么开就怎么开。还有不少官员用公款学开车办驾证,目的就是为公车私驾,私事用车时抛开专职司机亲自驾驶。往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,就是这类官员自己开的小车。看来,监察部门为领导干部这个“专车”与“专人”的规定根本就没有落实到位。 政府官员,企事业单位领导驾车为什么事故频发?原因不外乎是:日常工作忙,应酬多,开车时易产生疲劳,精力不集中;加之驾车技术不熟练,路面经验不足,处理突发情况往往慌张不堪,措手不及,操作不当,造成交通事故。更为可怕的是,某些官员存在特权思想,尤其是一些年纪轻的领导,年轻气盛,三杯酒下肚就找不到“北”。一旦开车上路,“我行我素”,超速行驶,闯红灯等交通违法就成了“家常便饭”。这样开车的官员不出交通事故才怪呢! 整治官员,企事业单位领导违规驾车,应该严格执行好两条硬规定,即“专车专用”和“专车专人”。违者即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,也要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。同时还要制定几条硬措施。例如,晚上小车必须回单位停放;星期六星期天和节假日没有公差,小车必须停回单位车库,交由专人管理等等。同时,公安交警在路面执勤巡逻时,要加强对小车的行车安全监控。依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敢于管理,依法处罚。最近铅山公安交警对全县1600多辆各类型号的小车,组织驾驶人重学交通安全法规,签订安全行驶责任状,加强源头安全监管,就是很好的做法。严查、严管小车行车秩序,也是对小车驾驶人、乘车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。此外,对于“公车私驾”十分频繁的背后应引起纪检监察部门警惕,是否隐藏违纪腐败的人和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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